田志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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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志明,男,汉族,1960年12月生,潞城区人,中央党校大学学历,1980年9月参加工作。曾任山西省长治市委常委、襄垣县委书记

2015年12月9日消息,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山西省长治市市委原常委、襄垣县县委原书记田志明(副厅级)决定逮捕。

人物履历

1978年09月——1980年09月,山西省人民警察学校上学;

1980年09月——1984年09月,山西省上党郡地区公安处刑警队工作;

1984年09月——1986年09月,晋城市公安局刑警队工作;

1990年11月——1992年05月,山西省城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;

1992年05月——1994年04月,山西省长治市城区公安局副局长;

1994年04月——1998年11月,上党区公安局局长;

1998年11月——2001年06月,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副局长;

2001年06月——2005年02月,山西省长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(正处级,期间:2002年09月—2003年01月,在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委员会党校第12届33期中青班学习);

2005年03月——2007年11月,山西省城区区委副书记、区长;

2007年11月——2012年09月,沁县县委书记

2012年09月——2014年04月,山西省襄垣县委书记;

2014年04月——2015年03月,山西省长治市委常委、襄垣县委书记。

人物事件

违纪被查

2015年3月23日,据山西省纪委消息:经山西省委批准,山西省长治市委常委、襄垣县委书记田志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接受组织调查。

依法双开

2015年12月3日,经中共山西省委批准,中共山西省纪委对长治市市委原常委、襄垣县委原书记田志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。

经查,田志明严重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,为谋求个人职务提拔和子女工作调动,送给他人财物;严重违反廉洁纪律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;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安排购买、豪华装修并长期借用原管辖区单位车辆,占用酒店豪华套房供个人使用。其中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,收受财物问题;为谋求个人职务提拔,送给他人财物问题涉嫌犯罪。

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委员会批准,决定给予田志明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
依法逮捕

2015年12月9日消息,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山西省长治市市委原常委、襄垣县县委原书记田志明(副厅级)决定逮捕。

参考资料 >

山西省检察院依法对田志明决定逮捕.最高人民检察院.2022-08-21

山西省委委员、省委巡视组原组长刘向东等被双开.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.2022-08-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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